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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邯郸6月16日电(通讯员靳旭光)“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讨薪,这下子悬着的心,可落地了!”2023年2月25日,刚拿到工资的邓某,握着河北省邯郸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要从两年多前说起。2020年5月8日,刘某承揽了邯郸市某项目劳务,施工完成后考虑到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及时全额支付工人工资。这一拖就是数年。眼瞅着疫情期间经营形势不见好转,刘某抱着侥幸心理将付款时间一拖再拖。
迟迟收不到欠薪的农民工只好向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情况。此时,刘某共拖欠40余人工资231万余元。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此案后,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面对行执局的同志多次催促,刘某仍然左推右挡,不肯支付欠薪。2023年2月20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刘某为何要拖欠工人工资?”“该案是否具有逮捕必要?”受理这一案件的检察官陷入了沉思之中。批捕容易,但让农民工讨回工资才是目的。
承办检察官迅速联系公安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刘某资产清查和工人情绪安抚工作,引导理性维权。同时第一时间对刘某进行提审,耐心细致向其解读“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律政策,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工作,让其明白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打消其侥幸心理。
刘某表示一次性结清欠薪存在困难,但愿意听从检察官的建议,可先支付人民币151万元,剩余拖欠工资制定出还款计划。检察机关对还款过程全程监督,确保定向发放。2月24日,151万元现金陆续发放到位,刘某也取得了欠薪工人的谅解与认可。为保障企业继续经营,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表现,综合研判,检察官依法对刘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6月7日,根据还款计划,刘某再次支付农民工工资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