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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深圳市积极探索推行工作业务标准统一、争议处置环节优化、机制衔接紧密、网络平台一体化的“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完善预防调处劳资矛盾的综合化解机制,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诉讼各环节更加顺畅、高效、便民、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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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推进“调援裁诉”有序衔接
从突出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出发,深圳整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司法局、调解组织等资源力量,制定出台《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工作意见》等三项框架性、基础性制度。
同时,突出数字赋能,提升服务效能,深圳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和工作方式的“沉疴积弊”,梳理调解、仲裁、诉讼事项和要素清单,积极探索无纸化应用,利用数据共享,简化当事人申请资料,推行案件卷宗材料随案生成工作,深化电子卷宗应用,实现劳动仲裁真正全流程在线办案,大力推进电子送达,打造全市劳动仲裁机构“无接触”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平台。
五项探索推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深圳选取龙岗区、坪山区作为“调援裁诉”试点区,从五个方向开展探索:
一是抓聚合。通过推行实体化联合办公,整合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法院等部门资源力量。二是夯基础。构建“区-街道-社区-企业(园区)”四级调解网络,夯实“大调解”组织基础。三是优服务。设置法援服务点,组建法援律师团,为劳动者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融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财产保全协助机制和执行协作机制,探索扩大劳动争议一审终审范围,探索仲裁机构与法院建立对口联络及定期交流机制。五是强队伍。探索调解员、仲裁员、法官联合培训机制,通过业务研讨、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交流,实现裁审标准统一。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试点区的实践创新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不断形成,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显著提升,以龙岗区为例,劳动争议处理周期由约40天降至约20天。
21项举措纵深推进“调援裁诉”衔接机制改革
2023年初,深圳在总结前期试点阶段性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劳动争议“调援裁诉”衔接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在工作业务标准更加统一、争议处置环节更加优化、机制衔接更加紧密、网络平台一体化等4大方面对“调援裁诉”衔接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细化,并在全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全面铺开。其中在工作业务标准更加统一方面的具体改革举措有5项,在争议处置环节更加优化方面的具体改革举措有8项,在机制衔接更加紧密方面的具体改革举措有6项,在网络平台一体化方面的具体改革举措有2项。
当前,“调援裁诉”衔接机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深圳将持续在体制机制创新、规则程序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入探索,把育出来的“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撒,争取结出更多“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