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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工伤后,医院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报销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需要60天才能拿到结果。找法网提醒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4.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5.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
6.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清单明细2份;
7.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8.病情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份;
9.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收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