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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
(资料图片)
2.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未交付房屋;
3.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4.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5.法律规定的其它退房条件。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要求退房。
找法网提醒您,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开发商不让退房的处理是:
1.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未经开发商同意不能解除合同;
2.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