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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在相处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利益的小事产生纠纷。近日,万宁司法局礼纪司法所几经波折,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宅基地公共界限划分不清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案件简介】
(资料图片)
2022年7月,万宁市礼纪镇群坡村委会乌木头村村民周某华向万宁市司法局礼纪司法所反映,他和邻居周某东两家人因双方的宅基地公共界限划分不清导致矛盾纠纷,两家人为此争吵不断,积怨一年之久。
调解现场
【调解经过】
2022年7月4日,接到当事人周某华的求助申请后,万宁司法局礼纪司法所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达现场,并对双方展开仔细询问,了解事情的经过。第一次现场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因双方态度过于强硬调解不成功。次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案件相关情况汇报给礼纪镇分管领导后,立即成立了工作组对该申请书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之后召集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经过第二次沟通协商双方提出建议到达现场指界沟通为准,到达现场后,由于双方指界有较大的差异,调解又不成功。
二次调解失败后,工作人员再一次对纠纷产生的根源和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分析梳理,重新调整了调解思路。随后,工作人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三次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周某东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不愿意退让,导致调解再次陷入了僵局。眼见三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为了打破僵局,工作人员只得暂停调解,通知双方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然而,让工作人员意想不到的是,周某华称,没有相关的证件,只有历史余留的现状(老宅地基砖头)作为证据。周某东称:有老房屋登记不动产权证件,但忘记放在哪了,找不到无法提供。
见此情景,2022年12月26日,礼纪镇工作组成员经研究讨论,提出以双方宅基地现状来作出纠纷处理决定,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作出处理决定,工作组成员根据村民周某华和周某东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双方老房屋围墙地基为准,作出坡村委会乌木头村村民周某华与周某东的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书。2023年1月17日,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周某东对礼纪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书不服,事后提交了老房屋不动产证件申请到万宁市行政复议进行复议。之后万宁市行政复议办提供证件材料给礼纪镇政府进行测绘,并对证件上的坐标点打桩做记号。2023年3月1日,行政复议办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后,发现该证件宗地编号:4690061066250043000,J10、J9坐标点与直线围墙地基有差异,为此,礼纪镇政府立即废止之前所作处理决定书,同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件与历史现状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决定书内容以双方老房屋围墙地基及周某东等4人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万宁集用(2010)(第23801号)为准;周某华以老房屋墙角地基为准;双方地基除坐标点以外相距2.4米,相界空间预留作为公共出入道路走廊,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利用。
镇政府在2023年3月21日作出处理决定后,周某东再次不服该处理决定,随即又向万宁市行政复议办进行申请复议,复议过程中,经礼纪镇工作组成员多次不断努力地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积攒了1年多的邻里恩怨圆满终结。
【记者观察】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在这起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事情虽小,却是邻里间较为常见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邻里间的和睦相处,还会留下矛盾隐患。本案调解员在处理此纠纷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始终坚持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化解矛盾,消除积怨,使当事人双方不仅解决了1多年未解决的宅基地纠纷,彼此之间也修复了破碎的邻里感情,真正做到了邻里和睦,同时也维护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传播和弘扬了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