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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特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
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
4.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有期限物权、不完全物权、主物权、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流转三种方式。
1.划拨
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出让
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找法网提醒,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3.流转
土地使用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要注意如下事项: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