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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多分给女方的条件包括双方签订书面形式的协议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等。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等。
离婚财产多分给女方的条件如下:
1.双方婚前或婚内签订协议,离婚时可按照协议多分财产
(资料图)
2.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他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后,一方发现有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或者男方的出轨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5.一方为家庭全职,或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丈夫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
6.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7.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刮,可以请求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但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不可以反悔。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之后,双方可以重新订立新的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