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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可能会纳入失信名单,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相关资料图)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
2.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
3.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强制执行一般不会抓人,但是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六个月中,如果当事人具有以暴力、威胁等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法院可以视情况对当事人予以拘留或者罚款。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是可以抓人的,但是并不是当天就抓。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则一般不会发生拘留,只要继续配合完成执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