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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在路上行驶的时候,很多司机为了视野更加的开阔会选择远光灯。但开了远光灯之后视野是会变得更加开阔,也会给他人带来影响,一些人就因为开远光灯的关系而发生了交通意外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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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司机开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负什么责任?
陕西金宝律师事务所杨慧兰律师解答:
远光灯事故一般由开远光灯的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道路上没有其他照明设备,而且对面没有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如果车主违规使用远光灯,造成他人车祸,是需要负责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陕西金宝律师事务所杨慧兰律师解析: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原则上,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杨慧兰律师简介
1995年至2002年在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至2014年在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法律服务所工作,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至今在陕西金宝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