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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资料图】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是一种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和候审两个方面。其中,取保是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审判,候审则是指等候审判。
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不逃避侦查、审判,不以任何方式妨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或者伪造证据,不串供,并且保证随传随到。
保证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亲戚、朋友,还可以是辩护律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