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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能见人,家属可以凭借有效的身份证进去探望,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拘留所会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但是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的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相关资料图)
二、行政拘留没有案底,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
找法网提醒您,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开套牌车被罚款、无照驾照机动车拘留15日等,公安机关不可能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本案中进行拘留、罚款的公安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
三、1.拘留的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拘留的目的不同。
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
4.适用的对象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6.拘留的期限不同。
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
申诉和行政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亲属能够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